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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招募對象及方式

  1. 年滿18歲至75歲,精通國台語,具書寫及表達能力。 
  2. 未滿18歲者須由家長監護人同意,並填寫同報名表(附件1)。
  3. 對服務助人有熱忱,品性端正,願意每週至少服務三小時,並持續一年以上者。
  4. 招募方式
  1. 填寫申請表(附件) ,填妥後可寄E-mail(tnshchs@tncghb.gov.tw)傳真、郵寄報名表或親自攜帶申請表至衛生所報名。
  2. 面談:面試時間由本所排定,面試者請配合提前報到,俟面試通過,經篩選後,提報主管機關,參與職前訓練、志願服務基礎訓練等,及實習階段約一個月。
  3. 經負責主管評估,得為正式志工,頒發志工証並享有志工福利。

二、志工服務時間與內容

  1. 服務時間
  1. 志工可依個人興趣、空暇時間參與各服務組別。
  2. 每週至少到所服務一次,每次至少提供三小時服務。 
  3. 服務台:上午8:30~11:30。下午14:00 -16:00。
  4. 社區服務:配合社區活動,時間由各社區自行依需要安排。
  5. 預防保健服務:
    1. 小兒預防注射:每週四09:00-11:00
    2. 門診癌篩:配合承辦人活動時間
    3. 成人健檢:一階、二階多以假日服務,配合成健時間調整

三、志工福利

  1. 行動醫院全民健檢或其他戶外服務活動誤餐費之補助。
  2. 每位衛生保健志工享有志工保險。
  3. 免費施打流感疫苗。
  4. 獲得第一手重要之衛教訊息。
  5. 志工生日賀卡及小禮品:衛生所所屬志工生日當月份,以發放精美小禮物,以表祝賀之意。